防水等級 目前,我國尚未針對蓄水池防水設計專門編寫技術規范,但蓄水池的防水設計在《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》GB50108-2008、《建筑室內防水工程技術規程》CECS196:2006中有具體條文規定,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編寫了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圖集《矩形鋼筋混凝土蓄水池》 05S804及《圓形鋼筋混凝土蓄水池》04S803,上述規范、規程、圖集對指導蓄水池的防水設計與施工起到了積極的作用。 根據《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》GB50108-2008的要求,我們認為蓄水池的防水等級滿足標準要求。
防水等級 防水標準 一 級 不允許池體內外的水單向或相互滲透,結構表面無濕漬 二 級 允許池體內外的水微量單向或相互滲透,結構表面可有少量濕漬 總濕漬面積不應大于總防水面積的2/1000;任意100 m2防水面積上的濕漬不超過3處,單個濕漬的最大面積不大于0.2m2 ,漏水量不大于0.1 L/(m2 .d) 三 級 允許池體內外的水少量單向或相互滲透,不得有線流和漏泥砂 任意100 m2防水面積上的漏水點數不超過7處,單個漏水點的最大漏水量不大于2.5 L/d,單個濕漬的最大面積不大于0.3 m2 四 級 池體有漏水點,不得有線流和漏泥砂 整個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 L/(m2.d);任意100 m2防水面積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 L/(m2.d)
2.2設防要求 本文作者在《有縫防水與無縫防水》2一文中認為,以防為主的防水工程應設計無縫防水,以排為主的防水工程可設計有縫防水與無縫防水。有縫防水是指:(1)本身存在滲水微孔、縫隙的防水層;(2)按照其施工工藝,不能確保其滲水微孔、縫隙得到有效封閉的防水層;(3)防水層雖然無滲水微孔、縫隙存在,但在長期水浸的情況下,防水層易失效的防水層。有縫防水主要包括防水砂漿、防水混凝土、以水泥為連續相的防水涂層和水乳型涂料形成的涂層、接縫和收頭未得到可靠密封的卷材防水層以及各類瓦材。無縫防水是指按照其施工工藝,無滲水微孔、縫隙的防水層,主要包括反應固化型和溶劑揮發型有機防水涂層、以及接縫、收頭得到可靠密封的卷材防水系統。 有縫防水與無縫防水的顯著區別:(1)前者有滲水微孔、縫隙存在,后者沒有;(2)無縫防水受施工條件、環境因素的影響小,在不同地域,不同工程上,由不同的施工單位施工,能確保防水層無滲水微孔、縫隙出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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